两个司法辖区,一个机构
纽约与卢森堡并非并行的慈善机构。它们是同一机构架构的组成部分,隶属于唯一的全球理事会——一份章程、一套伦理标准、一种成效方法论、一份合并报告。
架构一个面向慈善与资本的全球多信仰机构
本提案描述一个全球多信仰机构的创立,该机构将慈善视为向善资本的若干形态之一。它建立在两个职能各异的司法辖区之上:一家寻求联邦501(c)(3)认定的纽约非营利公司,作为面向美国捐赠人市场的全球慈善门户;而一家卢森堡基金会则作为永久性的全球机构枢纽——承载捐赠基金、国际赠款、机构伙伴关系,并在承诺规模足以支撑时,设立由受监管的卢森堡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合规影响力投资平台。
该机构的独特机制是催化资本。慈善资本并非将每一美元捐款悉数赠出,而是分配于五个资金池——赠款、永久捐赠基金、催化性首损资本、与项目相关的投资,以及创投式慈善——使每一笔大额捐赠的一部分致力于让善举可被投资,从而将开发机构与私人投资者引入慈善单凭自身永远无法规模化资助的项目。
“资本的配置应依据人的需要、可衡量的成效与负责任的管理,不因受益人的信仰、国籍、族裔、性别或信念而有所歧视。”
约束架构中的每一个实体
创始请求刻意分阶段进行。100万美元的创始资本化建立两个实体、治理与合规架构以及透明度平台——如此,与首位锚定捐赠人的第一次对话,便从一个已然存在的机构开始。随后,由十至二十位创始赞助人构成的2500万美元创始轮,为永久捐赠基金注资、资助首批旗舰项目,并提供三年的运营周转。
所有数字均为示意性规划数字,须经纽约与卢森堡法律顾问审核。
尽管美国国税局的等效性认定与支出责任制度在形式上适用于私人基金会,本架构中的每一笔跨境转账仍自愿按支出责任标准构建,无论美国实体最终获得何种分类。
该链条的每一环均附带用途限制、项目标识、预算、里程碑、反洗钱与制裁筛查、报告要求、成效指标、审计权以及资金返还条款。
共六节。其中两节载有资本化数字与创始条款,仅供潜在创始人及其顾问查阅。